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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G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来源:LASG    访问次数:722    更新时间:2009-3-9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大气科学和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LASG)

 

LASG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科技部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研究团队开展符合重点实验室定位的研究,以及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自主选题研究等。根据财教[2008] 531号文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依托单位不得从专项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第二条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的通知》规定,LASG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部署自主研究课题,包括(1)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侧重于未从其他渠道获得经费支持或支持不够的重要选题;(2)少部分课题支持自由探索性研究,由实验室固定成员尤其是青年成员自由申请,或新引进固定研究人员的科研启动费。

 

第三条 LASG基本科研业务费分两大部分:团队项目使用经费450万元、自主探索创新项目与启动基金150万元。

 

第四条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或由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必须署名LASG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按第十一条要求标注。


团队项目使用经费


第五条 根据LASG研究方向,在2009年1月-2011年12月3年中,共设立四个创新研究团队:(1)“地球气候系统模式研发及应用研究”,团队负责人:周天军;(2)“天气气候动力学”,团队负责人:李建平;(3)“天气气候可预报性研究与应用”,团队负责人:穆穆;(4)“地球流体力学”团队负责人:王斌。

 

第六条 创新团队由LASG研究人员组成,实行团队负责人责任制,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学科发展方向提出研究方案,视需要设置团队负责人助理。团队负责人需制定五年规划,包括战略目标、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课题设置、研究队伍组建、人才培养计划等,经LASG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执行。团队负责人每年年终需要接受实验室或依托单位的评估和考核,按要求写出所负责团队的年度科研总结以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提交实验室或依托单位。

 

第七条 实验室提供给创新团队成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匹配支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提供每人每年2万元基本启动研究经费;第二部分提供每人每年一定额度的研究绩效奖励科研经费,按照署名LASG的成果计算的绩效公平分配经费,绩效为零的成员不分配奖励经费,有绩效的成员分为六个档次,奖励经费额度大约在2~16万元之间。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LASG绩效考核办法》(2007年3月12日开始实施)计算每年的绩效(经费占5%,其他占95%),取两年平均绩效分值确定具体支持的额度。经费额度当年有效。


自由探索创新项目与启动基金


第八条 该项经费分为两部分:自由探索性创新项目(每年100万)与新进人员启动基金(每年50万)。

 

第九条 自由探索创新项目用于资助自由探索性研究项目,由实验室固定成员尤其是青年成员自由申请,自由探索课题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额度每年5-10万。项目申请书一般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提交,经过专家书面评审和评审专家组终审后,于当年的5月20日宣布获得批准的申请者名单。获批人员自当年6月1日起开始启动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遵守第四的规定。

 

第十条 启动基金用于支持引进人才2人(每人每年10万,共20万);及主任基金(30万),用于新进室研究人员(包括项目聘用人员),第一年启动费为4万,第二年为2万。


其他说明


第十一条 论文、专著标注说明。由基本科研业务支持完成的成果应该标注“LASG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资助”(英文:LASG State Key Laboratory Special fund)

 

第十二条 报销说明。根据科技部的要求,所有经费均不能下拨,只是额度,由秘书负责 具体报销事宜并做记录,经费使用范围可咨询负责秘书。报销单签字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团队首席负责;“项目负责人签字”由王暄、吴津生、王军顺次负责;“领款人签字”为使用人本人签字。

 

第十三条 本管理使用细则由LASG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LASG主任工作会议。

 

LASG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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