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是LASG成员办公、科研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管理,在大气物理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
1. 办公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堆放杂物。
2. 爱护办公室内公物,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 办公室内不许吸烟、大声喧哗、留宿。
4. 离开办公室时,应注意关闭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设备;夏季开空调期间不许开门窗使用空调。
5. 办公室内不许用电炉取暖。
6. 在上班时间不许用办公用计算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新闻。
7. 不许出租或变相出租办公用房。
8. 办公室的分配由LASG统一分配,原则上研究员(或相当者)每人可占用一个标准间,副研究员(或相当者)两人可占用一个标准间。出国半年以上或调离本室,办公室由LASG统一安排使用。
9.加强安全意识,防止失火、失盗事件的发生。
本条例经2001年6月18日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01年6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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