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 行政和秘书工作对LASG的整个科研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秘书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为他们分忧。为了保证LASG的行政秘书工作全力、高效运转,进一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研究室的正常运转,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条例。
二、义务和职责 2. 行政副主任(郭振海) (1)维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负责上级部门、研究所各项工作的落实; (2)科研环境的维护与改善,提供良好办公条件; (3)运行费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更新、引进; (4)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及文件的分发和各种措施的落实; (5)科研资源的分配和管理。
3. 主任助理(段晚锁、王暄) (1)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科研业务管理,运行费预算执行监督,基本科研费的管理; (2)科研档案的整理、归类、管理、数据积累,填报各类业务报表; (3)起草各类通知、年终总结和规章制度,为下次实验室评估积累素材; (4)开放课题、客座研究人员的管理; (5)筹办学术年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和活动; (6)技术报告的规划和出版; (7)协助日常学术活动。
4. 设备管理(王军) (1)保证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完好,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2)应用软件的引进和开发; (3)设备使用人员的初级培训; (4)网络主页的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
5. 行政秘书(孙燕斌、韩加新、耿雪、林征、周文岭) (1)微机室微机、打印机维护(郭振海、王军、王暄); (2)复印机、传真机的管理与维护(韩加新); (3)信件、报纸收发(孙燕斌); (4)会议室的管理(韩加新); (5)学术报告准备工作(段晚锁、林征、耿雪); (6)英文主页的更新和信息发布,外事活动接待和安排(林征、周文岭)。
6. 本条例经2010年12月6 日主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12月10 日起施行。 |